
南亚网视加德满都9月18日讯 尼泊尔基础设施发展部长苏尼尔·拉姆萨尔(Sunil Lamsal)9月17日向众议院登记《废物管理法修正与整合法案》,拟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垃圾管理,并提高对乱扔垃圾、破坏垃圾桶以及公共场所张贴物未及时清除等行为的处罚力度。目前该法案仍处于议会审议阶段,相关罚款规定尚未正式生效。
根据法案,市民在公共道路、公园、展览场所、公共交通区域等地方产生垃圾后,应将垃圾投入附近指定垃圾桶。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投放垃圾的行为,法案拟设置分级罚款:首次违规最高罚款5000卢比,第二次罚款5000至1万卢比,第三次及以后每次罚款1.5万卢比,同时还需承担垃圾清理费用。
法案还对破坏公共垃圾桶、向垃圾桶投放有害物质等行为设置罚款。其中,损坏、拆除公共垃圾桶的,拟处以1.5万至5万卢比罚款,并承担相关维修或更换费用;向垃圾桶或指定收集点投放有害物质的,拟处以5000至1.5万卢比罚款,如造成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在公共场所张贴海报、传单、墙面涂写或悬挂旗帜后不及时清除的行为,法案拟处以5万至20万卢比罚款。此外,将化学、工业、医疗、电子及建筑等危险废物随意丢弃,最高也可能面临10万卢比罚款。
除了处罚个人行为,法案还要求地方政府承担更多责任。地方政府需要在公共道路、公园、花园、展览场所、公共交通区域和停车场等地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带盖垃圾桶,并分别收集可降解、不可降解和危险废物。如果法律正式生效时相关公共场所还没有设置分类垃圾桶,地方政府须在法律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安装。
拉姆萨尔表示,提出这项法案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明确联邦、省和地方三级政府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最终处置等环节中的责任,同时减少垃圾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的影响。法案还提出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对垃圾进行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目前,这项法案只是提交议会审议,并未正式成为法律。后续还需经过联邦议会相关程序,并由两院通过、总统认证后才能正式生效。因此,现阶段上述罚款标准均属于拟议规定,尚不能作为现行处罚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