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亚网视加德满都5月5日讯 当地时间5月5日,尼泊尔总统拉姆钱德拉·保德尔正式签署颁布《宪法委员会(职能、职责、权力及程序)第一修正条例(2083)》。此前与该条例一同提交的其他7项法令已陆续获批,而这一涉及宪法委员会运作机制的条例在经历退回重议后,最终于周二生效。
在此之前,政府内阁于5月4日召开会议,决定维持总统退回的原案内容不作修改,并再次呈报审批。政府发言人兼教育科技部长萨斯米特·波卡雷尔表示,内阁同时还批准了包括接受世界银行贷款与赠款在内的多项经济合作事项。
回顾审议过程,该条例最初由总理巴伦德拉·沙阿领导的内阁于4月27日提交,但总统在5月3日将其退回,认为宪法委员会作为六人机构,其决策应体现更充分的合议性,至少需四人以上参与,而原条例将法定门槛降至三人,标准过低。然而,政府坚持原方案,再次提交,最终获得批准。
宪法委员会是尼泊尔关键的宪法人事推荐机构,负责提名包括最高法院法官、驻外使节及多个宪法机构负责人等重要职位。根据新条例,其决策机制由原先需五人出席调整为三人即可作出决议。政府方面认为,此举旨在打破近年来因人数不足导致的长期停摆问题,推动关键职位任命恢复正常。
尽管如此,总统方面仍对降低门槛可能带来的权力制衡风险表示关切,并要求在执行中确保多数决策原则。不过,鉴于宪法委员会长期运转受阻的现实,总统最终选择批准条例,以缓解制度性僵局。
总体来看,此次条例的生效在一定程度上为尼泊尔宪法机构恢复正常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围绕决策门槛与权力平衡之间的争议仍将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