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亚网视加德满都10月25日讯(作者 西玛·塔芒)尼泊尔政府已决定向私营企业发放跨境电力交易意向书。不过,想借着这张"入场券"进场做买卖的公司还得再等等——按能源部门的说法,只有等《电力法》修订完成、拿到正式许可,私营企业才能参与实际交易。
意向书只是部长级决定批准的一项初步许可,目的是让私营部门先摸清市场、锁定潜在合作伙伴。
能源部长比拉杰·巴克塔·施雷斯塔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尼泊尔能源行业已进入新阶段,私营企业今后不仅要参与发电,还将参与跨境贸易。
目前,尼泊尔电力局仍是尼泊尔与印度跨境电力交易的唯一官方指定节点机构,尼泊尔还借道印度输电设施向孟加拉国出口水电。早在2020年2月28日,政府便指定电力局为节点机构,负责与印方指定机构协调,制定跨境电力进出口、输电线路及电力交易计划。
能源部能源司联合秘书兼负责人苏尼尔·鲍德尔说,只有在法律修订后,私营部门才能获得电力交易许可,也才能参与实际的电力交易;意向书仅仅是为私营部门的准备工作铺路,帮行业亮出"准备就绪"的姿态,明确进入电力交易业务的基础。
修法已在路上。能源部已启动修订1992年出台的《电力法》的程序,拟通过一项法案为私营部门交易电力建立法律框架。据能源部透露,拟议修正案已提交司法部征求同意,能源部批准后还需经内阁会议批准方可实施。
上周五(10月23日),能源部长施雷斯塔决定向私营部门发放意向书。包括尼泊尔电力交易所、NIFRA交易与能源交易所、绿色能源电力交易公司和跨亚洲电力交易公司在内的12家公司,已提交申请。
拿到意向书,企业就能开始识别潜在市场和合作伙伴、评估投资机会,为电力交易做必要准备。但能源部也把话讲在前头:仅凭意向书,企业不得签订购电协议、不得预订输电容量,也不能利用开放准入进行输电;意向书并不自动赋予企业执照,政府对企业在正式许可落地前凭意向书签署的任何协议也不承担责任。
这份意向书有效期最长两年。其间,各公司每三个月须向能源部提交一次进度报告。
尼泊尔独立发电厂协会(IPPAN)高级副主席乌塔姆·布隆·拉马提醒,意向书只是电力交易准备工作的第一步,交易仍需在法律和技术层面获得充分明确。企业眼下可以开始与印度合作伙伴洽谈、设立办事处、增加实收资本、召开股东大会,但对跨境电力交易而言,拿到印方批准、接入电网依然至关重要——即便在尼泊尔拿到许可,私营企业若得不到印度中央电力局依据跨境电力交易指南作出的批准,照样无法通过电力交易所向印度等国家出口电力。
另据了解,电力监管委员会已将10月份的输电线路使用费定为每单位57派萨。这是尼泊尔首次为输电线路使用定出费用,但能源开发商普遍认为费率偏高,要求调整。委员会也表示,开放准入指令虽已引入,但规定不同电压等级费用的相关指令、以及明确输电损耗责任的指令,目前仍处于待定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