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南亚网视(尼泊尔)
南亚网视授权启事
责任编辑:南亚网络电视
发布时间:2026-05-16 17:09

ScreenShot_2026-10-01_170811_109

南亚网视授权启事

南亚网络电视传媒集团系在尼泊尔依法设立并运营的传媒机构,旗下 "南亚网视"(SATV)为南亚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多语言全媒体平台,长期开展国际新闻采编、对外传播、政企对接、跨境服务及涉外活动承办等业务。为规范 "南亚网视" 品牌在中国区的运营管理,明确授权关系,维护品牌权益,现就有关授权事项启事如下:

一、授权对象

经双方协商一致,南亚网络电视传媒集团正式授权中尼丝路文化交流(西安)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 Dome ONE(福门耀里中心))作为本集团及 "南亚网视"(SATV)品牌在中国区的运营机构,负责中国区相关业务的统筹与执行。该公司系在中国依法注册的跨境文化企业,具备国际文化交流、文旅投资、涉外会务及相关跨境服务的经营资质与运营能力。

二、授权范围

被授权方可在中国境内代表授权方开展以下运营工作:

(一)南亚网络电视传媒集团及 "南亚网视"(SATV)品牌在中国区的宣传推广;

(二)中尼资讯传播、内容协调及相关传播服务;

(三)尼泊尔文旅资源在中国的宣传推广与项目对接;

(四)中尼政企交流、产业招商、涉外会务及跨境合作活动的组织与承办;

(五)搭建中尼政企沟通渠道,服务对尼考察交流、跨境电商、文旅合作、友城对接等务实合作。

三、运营模式

双方实行 "中方战略统筹、尼地合规运行" 的运营模式。被授权方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内容审核、税务报备、跨境经营等相关工作;授权方负责尼泊尔境内的合规运营与资源支持,共同保障合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授权期限

本授权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 60 日,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可协商续期。

五、特别声明

(一)本授权范围仅限于上述事项,被授权方超越授权范围开展的活动,授权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与 "南亚网视" 品牌相关的合作事宜,均可通过授权方官方渠道核实确认;

(三)未经授权方书面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 "南亚网视" 及南亚网络电视传媒集团名义开展业务活动;

(四)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南亚网络电视传媒集团所有。

特此启事。

授权方:南亚网络电视传媒集团(尼泊尔)

公司邮箱:southasianetworktv@gmail.com

公司地址:Gahanapokhari, Kathmandu, Nepal

2026 年 5 月8日

免责声明:本网站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南亚网络电视观点和立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已获得点赞0
建议
顶部